7/1起配合台中市政府 調整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
2022/07/01

回動態消息首頁

7/1起 配合台中市政府 調整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:

一、開放加護病房、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探病:
【加護病房:早上10:30~11:00,探病每床限二人】
1.完整接種疫苗三劑滿14天以上證明
2.三個月內曾確診已解隔離證明
3.當日篩檢陰性證明

二、住院&陪病(含看護)規定:
【一般病房:禁止探病】
1.住院病人與陪病者一律須持住院前三日內PCR陰性證明,始辦理住院手續。
2.每床限一名陪病(含看護)。
3.住院病人與第一位陪病者篩檢為公費;更換陪病者須自費快篩。
4.住院病人及陪病者,須完成疫苗接種及入院前3日篩檢陰性報告。
5.即日起,未完成二劑COVID-19疫苗接種滿14天者,除入院前3日需篩檢陰性外,須配合每周定期自費篩檢。

*如有以下情形禁止陪(探)病:
A. 額溫≧37.5
B. 有呼吸道症狀
C. 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

提醒您,進出醫院敬請配合戴口罩、量體溫!
如有疑問請來電諮詢:04-36113611


回動態消息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