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疫期間探陪病公告,敬請民眾配合事項
2022/04/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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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「台中市因應COVID-19疫情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」:

一、除例外狀況外,全面禁探病。
【加護病房等有特殊探視需求者,須主治醫師同意才能探病,住院病人以1人陪病為限】


二、住院&陪病(含看護)規定:
1.住院病人與陪病者一律須持住院前三日內PCR陰性證明,始辦理住院手續。
2.每床限一名陪病(含看護)。
3.住院病人與第一位陪病者篩檢為公費;更換陪病者須自費快篩。
4.住院病人及陪病者,須完成疫苗接種及入院前3日篩檢陰性報告。
5.即日起,未完成二劑COVID-19疫苗接種滿14天者,除入院前3日需篩檢陰性外,須配合每周定期自費篩檢。

*如有以下情形禁止陪(探)病:
A. 額溫≧37.5
B. 有呼吸道症狀
C. 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

提醒您,進出醫院敬請配合戴口罩、量體溫!
如有疑問請來電諮詢:04-361136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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